河南日报综合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发布《2013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根据《预案》,白小麦、红小麦和混合小麦的最低收购价格均为每市斤1.12元。执行预案的小麦主产区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
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2013年5月21日至9月30日。在此期间,当小麦市场价格下跌到国家公布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时,经过一定程序即可启动小麦托市收购,由各委托收储库点挂牌敞开收购农民交售的小麦。
《预案》要求,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委托收储库点,要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实行最低收购价有关政策的粮食品种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方式、结算方式和执行时间等政策信息,让农民交售“放心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