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明确了“稳粮担”产品的支持对象和资金用途,主要包括两类:其一,河南省范围内从事小麦、玉米、水稻种植、种子繁育等,且已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和国有农场等。相关经营主体购买种子、农资、农机、农具及支付土地租金、用工开支等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将获得“稳粮担”产品支持。
其二,河南省范围内从事小麦、玉米、水稻种子繁育加工的持证小微种子企业,相关企业进行种子收储、烘干、晾晒、分装等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同样可以获得“稳粮担”产品支持。
记者了解到,获得“稳粮担”产品支持的贷款,将享受免抵押、优惠利率、免担保费以及财政贴息等支持。对于单户贷款额度1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期限在1年期(含)以内的政策性担保贷款,参与银行执行不超过同期市场报价利率(LPR)的贷款优惠利率;河南农担公司按照每年0.5%预收担保费,借款主体依约正常结清全部本息后,河南农担公司全额退还担保费;省财政对“稳粮担”产品发生的担保贷款,按实际贷款金额和期限对借款主体给予年化1%的贴息,并委托河南农担公司具体实施贴息工作。
据悉,河南农担公司将按照《方案》要求,联合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做好“稳粮担”产品政策宣传,通过“豫农担信贷直通车”,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采集农户有效数据,建立客户信息档案,通过项目申报、业务受理、自动审批、签署合同等全流程的“一键触达”和“24小时在线”的“一站式”金融服务,满足粮食生产主体的融资需求。
近日,为充分发挥河南农担公司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引导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降低从事粮食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银保监局联合印发了《河南省“稳粮担”产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来源:农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