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要坚持夯实基础、确保产能,因地制宜、综合治理,依法严管、良田粮用,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等原则,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到2022年全国建成10亿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以此稳定保障1万亿斤以上粮食产能;到2035年全国高标准农田保有量进一步提高,不断夯实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基础。
《意见》要求,农田建设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大基础支撑,推进农田建设法规制度建设。严格保护利用,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加强风险防控和工作指导,强化农田建设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