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受洪灾、极端恶劣天气影响,部分地区部分农产品可能提前上市、集中上市,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各地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开展自检和委托检验,发挥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乡镇监管站作用,为周边家庭农场、农户等中小生产者提供检测服务。对受到污染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蔬菜瓜果和其他农作物,要及时销毁。迅速清除受淹畜禽圈舍内溺死的动物尸体,打捞病、死水产动物和养殖水体中的其他杂物,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推广力度,鼓励接入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种养主体采取“合格证+追溯码”的方式出具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将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试行情况纳入日常检查范围,进一步夯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抓好灾后生产过程管控,妥善处置受灾不合格农产品,持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在确保市场供应的同时,绝不让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