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的发展在劳动市场上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便是技能型劳动者的独立化,这将给“技能型、知识型”新农民(农民工)的就业和收入带来机遇。工业革命之前的传统手工业社会,小众化生产占主导。十九世纪开始兴起的工业革命,手工业生产转为机器化、流程化的生产方式,大批的手工业生产者被低技能或者无技能的劳动者替代。机器工业的进一步发展,使得近乎所有拥有独立技能的个体必须依托一个正式的组织,作为组织的一部分参与到生产过程中去。
信息技术的进步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工业经济时代那种标准化、流程化的生产方式在发展中得到自我扬弃。信息技术进步对劳动者本身的改造,人力资本投资变化下劳动者知识技能水平提高等,使人作为生产要素的作用越来越大,甚至可以超越资本的位置。这种变化最先发生在现代服务业当中,并开始渗透到其他行业。信息经济下虚拟空间和平台的存在,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的减低,使有独立技能的劳动者可以从组织中分离出来,以独立经营者的身份参与到价值的创造和分配过程中去。这种逆工业化的流程可以看作是传统手工作坊式生产方式在信息经济中的回归。以农民在城镇中就业比较密集的汽车保养行业为例。工业经济时代,学习汽车保养技能的师傅(技能型劳动者)以求职者的身份进入劳动力就业市场,由于地理活动空间等的限制,消费者一般按照就近消费的原则,选择范围并不是特别大。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推动互联网与汽车保养行业的融合。利用互联网平台,从事企业保养行业师傅(技能型劳动者)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通过统一的平台运营等方式直接到消费者的工作场所或家中进行服务。这种方式,使得技能型劳动者从传统的工业化组织中脱离出来,与信息平台之间是松散化的雇佣关系,成为独立的个体。由于节省了大量的中间费用,技能型劳动者本身的积极性和收入将得到大幅提高,而消费者选择范围的扩大也增加了消费者剩余。
“互联网+”发展下的技能型劳动者的独立化,增加了“知识型、技能型”农民(农民工)的就业机会,缩短甚至拉平了农民(农民工)和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加大了具有技能的农民(农民工)在市场上的竞争机会。要积极采取措施,抓住“互联网+”的发展机遇,推动农民(农民工)就业和收入的增加。
一是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信息服务行业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也是“互联网+”最先发展的行业,对就业的吸纳效应是非常巨大的。今后一个阶段,要加快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发展,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信息技术向其他服务业的扩散,从而带动整个服务业的发展,提高服务业对农民(农民工)就业的吸纳水平。
二是完善配套的制度建设。发展信息技术的过程中,要促进制度体系、商业模式、组织流程结构、技能等的同步创新。加快劳动力市场的建设,稳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破除阻碍劳动力自由流动的障碍。加强对劳动力的教育,特别是推动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鼓励农民(农民工)的自由流动。
三是鼓励创新创业。“互联网+”伴随着创业的兴起和发展,极大降低了创业的成本。弘扬“草根文化”,积极鼓励农民(农民工)自主创业,特别是依托信息技术进行商业模式的创新,利用“互联网+”的发展契机,积极引导互联网技术向传统行业的扩散,促进二者的融合。要设立专项基金,用于引导信息新兴产业的创业投资,并整合筹措更多资金,大力发展风险投资等行业,推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为创新创业加油助力。 (作者单位:中央党校经济学部)